作者: 知识小子 发表日期: 2007-07-19
| 行政执法权力编号 | NJ01FC-BA-0002 | ||
| 行政执法权力名称 | 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| ||
| 行政执法事项类型 | 房地产市场 | ||
| 办理时限 | 法定期限: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:1个工作日 | 办理部门 |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|
| 联系电话 | 84722640 | 监督电话 | 84726045 |
| 办理地点 | 见“办事指南” | ||
| 收费标准 |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| ||
| 产生日期 | 1999-2-4 | ||
服务指南 | |||
| 参见《房屋租赁手续办理须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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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依据 | ||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三条: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,约定租赁期限、租赁用途、租赁价格、修缮责任等条款,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,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。 2、《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第十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。 签订、变更、终止租赁合同的,当事人应当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 转租房屋的,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转租合同,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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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 | |||
| 其他办理点: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 华侨路35号; 玄武区房管局 珠江路330号; 白下区房管局瑞金路10号; 建邺区房管局 水西门大街58号; 秦淮区房管局 中华路538号; 鼓楼区房管局 云南路24号; 栖霞区房管局 和燕路354号; 雨花区房管局 政府综合楼南楼112室; 下关区房管局 姜家园14号; 浦口区房管局 浦东路4号2栋; 江宁区房管局 金箔路323号4楼; 沿江工业开发区(房产服务部) 大厂新华路六街区; 六合区房管局 雄州镇长江路34号; 高淳县房管所 淳溪镇天河路28号; 溧水县房管所 永阳镇中大街39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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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表格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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