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口与生育 | 消费权益保护 | 司法公正 | 信访 | 国土资源 | 市政公用 | 民政优抚 | 出入境 | 旅游 | 公共安全 | 道路交通 | 房屋物管 | 房屋租购 | 劳动保障 | 婚姻登记 | 人事事项 | 教育科技 | 户籍证件 | 殡葬服务 |


知识小子 的BLOG 

留言 加为好友  收藏

2008 9.9 Tue
 123456
78910111213
14151617181920
21222324252627
282930    
«» 2008 - 9 «»

搜索BLOG文章

 

博客基本信息
用户名: 知识小子
等级: 二星会员
威望: 225.6
金钱: 17540
在线时间: 1676 分钟
日志总数: 480
评论数量: 42
访问次数: 385436
建立时间: 2006-09-26


XML RSS 2.0 WAP



作者: 知识小子   发表日期: 2007-07-19
复制  400电话申请,只要800元


TAG: 收藏 推荐
     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,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,由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立案处理。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,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:

 ⑴ 擅自招用劳动力的;

⑵ 未按规定签订、履行、解除劳动合同的;

⑶ 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不合理费用或以证件、实物抵押的;

⑷ 强令职工超标准加班加点或拒不给付加班报酬的;

⑸ 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工资的;

⑹ 违反社会保险登记、申报缴费规定,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⑺ 非法使用童工或违反女职工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规定和残疾人劳动保护规定的;

⑻ 违反职业介绍有关规定的;

⑼ 违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的;

⑽ 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,应予纠正和查处的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。





文章评论0条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