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出国留学人员工龄计算
1、问: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国外高等学校学习,学习期间能否计算工龄?
答: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正式分配工作,到工作单位报到后被选出国的,本人在国外高等学校学习期间,由原单位照发工资。工龄从分配工作拿工资后计算。
(教育部、国家劳动总局[78]教计字036号、[78]劳薪字第3号《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习生派遣出国学习的留学生工龄问题》)
2、问: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,其工龄如何确定?
答: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,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,国内计算工龄。
(国务院国发)[1986]107号《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》〈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)
3、问: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工龄如何确定?
答: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,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,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。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,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,国内计算工龄,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。
(同前)
4、问: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,学习期间工龄如何计算?
答: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,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,国内的工资由原单位照发,国内计算工龄。
(同前)
5、问:获准在国外延长学习期的公派留学人员,延长学习期间工龄如何计算?
答:获准在国外延长学习期的公派留学人员,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,其在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,国内工龄照计算。
(同前)
6、问:公派留学人员未经批准愈期不归的,工龄如何计算?
答:公派留学人员未经批准愈期不归的,一年内停薪留职,国内工龄暂不计算,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,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。
(同前)
7、问: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“博士后”研究或实习的,在国外从事“博士后”研究或实习期间工龄如何计算?
答: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“博士后”研究或实习的,其在国外从事“博士后”研究或实习期间,国内工资照发,国内工龄照计算。
(同前)
(二)留学回国人员子女中考加分
1、问:哪类人员子女中考可加分?
答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中考可加分:
(1)公费或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(2)国外取得硕士学位,其子女在海外就学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(3)具有高级职称、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,其子女在海外就学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(宁教字[2000]46号宁人字[2000]83号)
2、问:办理相关手续需出具的材料有哪些?
答:(1)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或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证明
(2)外国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、学历证明(1,2类人员)
(3)外国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(3类人员)
(4)本人及子女的护照
(5)子女户口迁出迁入证明(户口簿)
(6)本人的职称评聘证书(3类人员)
(7)单位证明
(8)《中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》,该表到子女就学学校教务处申领
3、问:具备以上材料以后到何处办理?
答:南京市外国专家局北京东路43—2号台城大厦902室
电话:025-83639175联系人:鲍园琳 王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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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83151845 传真:832131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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