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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知识小子   发表日期: 2007-07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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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一旦遗失,应通过以下手续到车管所补领:

    (一)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:公车要提供企事业单位的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;私车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(须与登记时的证件一致),暂住人员还要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《暂住证》。

    (二)提供行驶证、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一张(可到车管所交费拍照),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、《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》,还要拓印发动机号、车架号各两份。

    (三)登记审核窗口审核上述证明材料,符合规定的,向车主开具《待办凭证》;不符合规定的,开具《退办单》。

    (四)持《待办凭证》到机动检验岗,核对发动机与车架的号码,并查验有无凿改嫌疑,还要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。符合规定的,检验人员在证表上签注意见。

    (五)车主于30天后凭《待办凭证》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
需提醒注意的是,补领手续不得委托代理人办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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